近日,吉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布《关于表彰2013—2015年度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吉文明委〔2015〕6号),吉林银行喜获“全省文明单位”称号,它标志着吉林银行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吉林银行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吉林省地方经济发展大局,围绕推动吉林银行创新发展、经营转型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中心任务,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将其作为凝聚人心、促进和谐;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统揽全局、推动工作的有效途径,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改进工作作风、优化经营环境。通过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行员工文明素质进一步加强,企业文明指数不断上升,窗口文明服务深受客户礼赞,塑造了金融为民、服务惠民的良好社会形象,吉林银行品牌价值与核心竞争力得到全面提高,在各项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实现了业绩增长与精神文明建设“双丰收”。
党群工作办公室